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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不是侵权的“避风港”
时间:2025年07月14日      来源: 人民网-人民日报海外版      浏览:8      

网络不是侵权的“避风港”

——一位法官读者的来信



人民日报海外版:

  作为一线司法审判工作人员,近期阅读了贵报刊登的报道《严惩“开盒”,给隐私“上锁”》,深受触动。

  近年来,部分青少年网民被误导,参与“开盒”“人肉”“网暴”案件,其中不少涉及演艺明星、社会热点事件。

  作为法官,同时也是一位母亲,我多次办理这类案件。过程中最深的感受是痛心——亲眼看到受害人因遭受网络侵权而身心受到严重损害,痛苦无助,甚至焦虑抑郁、诱发极端想法。我认为,治理这些乱象,迫在眉睫。

  我也发现,这类案件中的侵权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,存有侥幸心理,认为网络是匿名的,在网络中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不需要负责。

  我想借这个机会,提醒广大网络用户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网络的虚拟性不是“按键伤人”的“避风港”。

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,侵害他人人格权的,要依法承担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尚不构成犯罪,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情节严重,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,以诽谤罪、侮辱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。

  网络用户,尤其是未成年人,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提升网络素养。

  同时,我也建议大家,一旦遭遇类似“开盒”“人肉”“网暴”等网络侵权行为,要第一时间借助平台“一键防暴”等功能阻断侵权内容传播,并及时通知平台对侵权内容采取删除、屏蔽等措施,避免损害的进一步扩大,同时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三庭法官  王红霞  

  2025年7月8日

(新媒体责编:贡子奕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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